2)第1748章 广州特别市警察局_临高启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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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工作强度可想而知了。但是执委会的意见是让慕敏去。表面上的原因是慕敏的任职经历很全面:干过治安,当过刑警,还在政治部待过一年,去应对广州这样的复杂的新环境正合适,但是据说真正的原因是为了“宣传男女平等”。

  于是慕敏就来到了广州,成了警务部门的第一把手。

  广州警察局的骨干是从海南调来的归化民警察,总共只有一百五十人。这些人中一部分是从归化民中招募来得员警,其中资格最长的差不多都有五年的警龄了,有的已经当上了派出所所长,他们工作经验丰富,专业知识则比较欠缺。另一部分是警政班刚毕业不久的学员,都接受过临高体系的正规警察教育,但是缺少工作经验。共同的问题是对广州都不太熟悉。不少人对粤语更是一窍不通。这给开展工作造成很大麻烦。

  慕敏一搬进广州市警察局――原岭南道衙门――立刻就召开了全体归化民警察的会议,大致了解了广州市的治安情况和目前开展的工作内容。在慕敏看来,这几天的工作有点头疼医头,脚痛医脚的感觉,大致就是把警务机关当作执行工具来使用,许多关键性的事务并没有着手去做。连基本的警务机关的班子也没搭建起来。

  自然,这事怪不得刘翔,更怪不得林佰光,这全是警务机关自己的锅。慕敏现在不但没资格发牢骚,还得在完善工作的同时全力配合他们的工作才行。

  不过,刘翔和林佰光至少做好了两件事,首先是在旧胥吏的接收工作中稳定了队伍,使得广州一府两县的旧治安人员基本被掌握在新政权手中,避免了他们流散出去作恶,也给新生的警务机关可使用的人力。广州这个17世纪的特大城市能够保持治安大致稳定,林佰光的综治办的工作功不可没。其次便是完全掌握了广州的牌甲人员的档案,把这个最基层社会组织牢牢掌握住了。

  里正、保长、牌甲、居民组长……虽然叫法不同,在社会管理上起到的作用是一样的。公安工作要做好,就必需建立起有效的保甲体系。

  明末因为社会混乱,是中国保甲体系建设的一个高潮,广州的保甲制度也算是相当完善的。在眼下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,要搞好治安,无非是搞“群防群治”,而这个政策又和保甲体系是否完善有着直接关系。

  所以她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求刘翔将府、县衙门架阁库内所藏的档案的一部分移交过来,其中的部分吏房档案对她来说尤其有价值。

  全府、全县的里甲、保正、乡官等人事系统以及衙门里的吏胥档案等,全归吏房经管,凡任免、提升、调动、加禄各项,莫不要经过他们之手。掌握了这部分档案,也就等于掌握了这些最基层人员的详细情况。

  现在刘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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